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审判业务 > 案例指导

装修公司当“老赖” 法院“帮忙”卖马桶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13日

  9月11日,青州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了一组新的拍卖公告,拍卖品是10个马桶和2个浴柜。

  法院为什么要拍卖马桶呢?这要从去年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说起。冯某是某装修公司雇佣的一名女员工。2017年4月份,装修公司承揽了一个样板间的装修工程。冯某在安装样板间的窗帘时跌倒摔伤,被送进了医院。后来,因为与装修公司协商赔偿未果,冯某于2017年10月起诉了装修公司。一个月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装修公司一次性赔偿冯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5000元。事后,因装修公司一直未履行调解协议,冯某遂于今年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装修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装修公司均不予理会。执行法官也曾多次联系装修公司经理骆某,但骆某每次都说拿钱,每次说话却都不算数,而且,他还一直躲着执行人员。因为装修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内未查到存款,执行法官决定查封其公司店面内相应价值的的物品。8月3日,执行人员赶到装修公司的门店,查封了店内的一宗马桶和浴柜,并告知店员被查封的物品不得出售、转移,同时,还向其告知,装修公司可在一定期限内回赎,如逾期不回赎,法院将对被查封的物品依法予以处置。事后,因装修公司逾期未回赎,被查封的马桶和浴柜便进入了拍卖程序。

  据悉,该宗产品的拍卖将于9月27日上午10点开始,竞价周期为一天。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益王府路 电话:0536-3221444 邮编:26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