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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线上战“疫”——走进“指尖上”潍坊青州市法院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2月16日

正义不会因疫情而迟到!面对疫情,青州法院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将司法活动搬到网上,让当事人动动手指即可完成相关诉讼流程,既有效避免了人员流动聚集引发感染的风险,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战“疫”办案两不误。下面,就让我们跟随一天的镜头,走进“指尖上”的青州法院。

镜头一:2月14日9点13分,诉讼服务大厅

大厅里还没有出现一个当事人,与以往相比,这里显得格外冷清,但立案人员却没闲着,各项诉讼服务工作都在通过线上办理,能听到的只有噼里啪啦的键盘声。

9点13分,民事立案窗口收到当天的第一份网上立案申请。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杨某在起诉书中称,被告蒋某于2015年11月29日向其借款15000元,借期两年,月息一分。2018年12月23日,蒋某书面承诺,2019年12月31日前还清全部本息,但到期后蒋某只偿还了1000元。立案人员线上审阅起诉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等后,认为符合该案立案条件,提请庭长审批。大约3分钟后,审批通过。

节后上班以来,青州法院扎实开展网上立案工作,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目前,已完成民商事立案73件。

镜头二:2月14日9点30分,第三互联网审判庭

青州法院的刑事法官今天要在这里“隔空”审理两起刑事案件,这是该院第二次运用互联网法庭审理刑事案件。

第一起是危险驾驶案。上午9点30分,庭审开始,公诉人和被告人通过人民法院智慧庭审平台同时出现在屏幕上。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7月8日晚,被告人孙某酒后驾驶轿车,沿益王府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青州市长途汽车有限公司门口处时,与刘某驾驶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检验,被告人孙某静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8.17mg/100mL。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孙某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并于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事故发生的事实。庭审中,公诉人“隔空”宣读起诉书,并展示相关证据;孙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半个小时后,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孙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孙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孙某危险驾驶案的庭审结束后,第二起案件被告人邢某妨害公务案接着开庭。

经过将近一个半小时,两起案件均顺利完成开庭,并当庭宣判。办案法官说,这样的庭审模式很好也很省事,一点工作也不耽误。

镜头三:2月14日11点46分,执行团队办公室

受疫情影响,执行行动暂时停滞,但执行工作却没停下来,借助电话、微信等手段,执行工作也进了线上办案模式。

“您好,我是铁某。”11点46分,书记员通过了申请执行人铁某的微信验证,并收到了铁某的回复。这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执行人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正在监狱服刑。经过执行人员多次工作,被执行人李某的家属同意为代为履行赔偿义务。书记员告诉铁某,10万余元的执行款已经到位,按照过付款流程,铁某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并书写收到条。根据书记员的要求,铁某将其身份证和银行卡拍照后,通过微信发送过来。书记员将收到条的模板发给铁某,告知铁某在收到执行款后,将收到条邮寄过来即可。铁某回复同意,并表示感谢。

看得见的执行工作暂停了,但看不见的执行工作一样也没落下,线上查控、视频和解、款项过付、网上评估拍卖……这些工作都在线上无声地进行。节后,青州法院现已执行结案137件,结案标的额1583万元。

镜头四:2月14日17点47分,调解工作室

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但法官助理还在办公室忙碌着,他正在用电话和微信调解了一起民事案件,此前,他已经多次与双方沟通,经过一次次的努力,这回的调解总算有了结果。

这是一起朋友间的民间借贷案件。被告夏某因经营缺少资金向原告郑某借款40000元,借条载明月息二分。后夏某 多次说还款都一直没履行还款义务,郑某遂起诉夏某,要求其支付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110000元。因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法官助理遂对本案进行调解。刚开始,原告一方抵触情绪很轻,一分钱也不让,后来在法官助理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由夏某于2020年2月底之前一次性偿还郑某105000元,郑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就此,该案得以成功调解。案件调解完时,窗外已经飘起了雪花。

时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青州法院坚持一手抓疫情防疫,一手抓执法办案,运用互联网模式打破疫情对司法活动的限制,积极搭建和完善“指尖上的法院”,保证了审判执行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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