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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法院与青州市总工会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26日

       为贯彻最高法院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更加及时有效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3月24日,青州法院与青州市总工会进行座谈对接,就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达成共识。当天,青州市总工会驻法院调解室入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今后,对于起诉到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将首先导入调解平台,在法官指导下,由总工会指派的调解人员进行线上或线下诉前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并能即时履行的,案件一次性处结;达成协议但不能即时履行的,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不成的,及时导入诉讼程序,及时做出判决。

       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是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的职能作用,发挥法院在多元解纷机制改革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切实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务实举措,有利于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的各类风险,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效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下一步,青州法院将充分运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实现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的无缝衔接,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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